海南省公布11批次不合格食品 不合格原因为农、兽药残留超标等

发布日期:2024-10-30 点击次数:162

海南省公布11批次不合格食品 不合格原因为农、兽药残留超标等

南海网10月29日消息(记者 蒙健)10月29日,记者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11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24期)。记者了解到,涉及的不合格原因为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据介绍,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471批次,检出11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食品包括: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三亚凤凰市场长军蔬菜摊销售的白萝卜,三亚凤凰市场少莞蔬菜摊销售的白萝卜,其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在葱和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

海口龙华区曾忠水果店销售的芒果,东方八所张井燕蔬菜批发摊销售的小芹(香芹)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芒果中噻虫胺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4mg/kg;芹菜中噻虫胺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4mg/kg。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噻虫胺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海南橙润天安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荔枝,其中吡唑醚菌酯和除虫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吡唑醚菌酯在荔枝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1mg/kg。

临高和舍赖瑞芳蔬菜摊销售的黄瓜,其中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氧乐果在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

三亚吉阳张云霞蔬菜摊销售的大葱,其中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大葱中噻虫嗪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3mg/kg,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噻虫嗪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东方八所飞英蔬菜摊销售的小芹,tp钱包官网其中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芹菜中毒死蜱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长期摄入毒死蜱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神经毒性、生殖毒性,可能影响胚胎的生长发育。

二、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白沙牙叉元昌猪肉摊销售的、标称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食品公司屠宰场生产的猪瘦肉,其中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250号,已将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列入《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

临高县临城国建猪肉摊销售的、标称海南省临高县食品公司生产的猪瘦肉,其中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长期大量摄入 呋喃唑酮代谢物 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头晕、药物热、皮疹、肛门瘙痒、哮喘、直立性低血压、低血糖、肺浸润等,偶可出现溶血性贫血、黄疸及多发性神经炎等。

三、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儋州那大麦湘副食商行销售萝卜干,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同时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南海网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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